







什么是TSCA法規?
TSCA(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,有毒物質控制法案)是美國管理工業化學品的重要法規,由美國國會于1976年頒布,1977年生效。該法規由美國環保署(EPA)負責執行,旨在綜合評估化學物質對環境、經濟和社會的影響,預防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“不合理風險”。2016年6月7日,美國參議院通過了Lautenberg Act(H.R.2576),對TSCA進行了重大改革,強化了對化學品的管理和監管,特別是對新化學物質和現有化學物質的管控。
TSCA管控的產品范圍 TSCA法規主要管理的是工業用化學物質,而煙草制品、核材料、軍火、食品、食品添加劑、藥品、化妝品、殺蟲劑和農藥八大類化學物質由于其用途的特殊性,由特定法規負責管理,例如食品、食品添加劑、藥品和化妝品統一由美國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規(FDA)管理。
TSCA名錄 TSCA名錄是一個動態名錄,共收錄了約85000多種化學物質,分為公開部分和保密部分。已列入TSCA名錄的物質為現有化學物質,未列入的則為新化學物質。
現有化學物質管理 TSCA法規對現有化學物質管理規定了四種合規義務: 一是進口商需對擬進口化學品是否符合TSCA監管要求做自我聲明; 二是進口商對特定產品做豁免聲明; 三是在生產、進口、加工或使用前,須提前90天向EPA遞交重要新用途申報; 四是生產商或進口商每隔4年向EPA報告年活動量、活動場所、暴露信息等。
新化學物質管理 通常情況下,新化學物質需要在商業生產或進口前90天向EPA提交完整的預生產申報(PMN),除非是豁免申報。提交完整的預生產申報并通過審核后,物質將加入TSCA名錄中,成為現有化學物質。
TSCA對于有害化學物質的要求 EPA于2021年1月6日發布了五項最終規則,以減少對某些持久性(Persistent)、生物累積性(Bioaccumulative)和毒性化學品(Toxic)(PBT)的接觸。目前,針對5項PBT物質具體管控要求如下:
企業義務 企業需全面了解TSCA法規要求,明確新化學物質和現有化學物質的監管細節及限制與報告要求。若產品含新化學物質,企業須提前90天向美國環保署(EPA)提交預生產申報(PMN),現有化學物質年出口量超25,000磅(約11.3 噸)則需提醒進口商提交化學物質數據報告(CDR)。出口至美國的貨物入關時,企業必須提供TSCA遵循或豁免聲明。企業還需特別關注 EPA 針對全氟烷基磺酸(PFAS)和5種PBT物質發布的管控規則。同時,企業需配合EPA的合規監測,主動進行自我披露,及時糾正違規行為,并持續關注法規更新,靈活調整合規策略,確保產品順利進入美國市場。
美信檢測建議 在美國境內,TSCA執法檢查已常態化。違法企業將面臨產品召回、下架、罰款等處罰,情節嚴重者,企業負責人可能面臨罰款或監禁。企業應及時調查產品中五項有害物質含量,確保符合五項最終規則要求。建議密切關注EPA關于TSCA的最新動態,及時調整生產和合規策略。 美信檢測憑借專業的技術團隊和豐富的檢測經驗,能夠為您提供全面的TSCA測試方案,助力您輕松應對TSCA法規挑戰,確保產品安全合規。





